转载者按:本文系《李自成终归何处》(三秦出版史,1999年)的前言,所针对的是王戎笙主持的社科院历史所课题组撰写的《李自成结局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转载主要原因是读秀里本书的前言部分残缺。转载者自己找到一件纸本,觉得这个前言颇有意思,把原文扫描下来识别整理了一下。转载者自己对两人的争论没什么看法。

这本论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由王戎笙先生逼出来的。

按照1996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转发的首长指示精神,要历史所组织科研人员把李自成究竟死于何地的问题,作一番考察研究,强调“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求先“把现有的明、清有关档案资料与物证汇集成册,作一集,然后把史学界有关此问题的论文汇编成一个集子,要客观,说在九宫山的,说在夹山的,都编进去。”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之一的王戎笙先生对此似乎不感兴趣,而把自己的所谓研究和一手组织授意的同一观点文章(因课题组内有不同观点的论文而弃之不收),背着院、所领导和另一负责人假以课题组名义抢先公开出版。这就违反了密云讨论会上历史所的数条规定,因此,我们收录此文集出版,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了。方家可以细读,我们论集并不完全是清一色的夹山观点。

我和王戎笙先生同事四十余年,同在一个所,同在一个研究室,也曾同住一个大杂院,各有研究领域,无过节亦无积怨。当他的面我也说过:“我佩服你的三分才气,但我看不惯你的某些作风。”我从来都是当面锣,对面鼓,不藏不揣,因而得了个不雅的绰号!这大概和王先生一样,都属于秉性难移吧。然而,数十年来,我并未因此而不尊重他,甚至在他处境艰难,得不到公正待遇时,同情又抱不平。苍天可证,世人皆知。但实在没料想到,因学术观点不同,这本属“双百”政策范围,而他竟恶言相向,公开私下,文章论著之中,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若人稍有反唇之讥,便生暴怒、雷霆之气,甚至投书笔伐,这是什么“气”?霸气!这不等于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民间点灯”吗?老实说王先生并不具备这些资格。

读者可以仔细翻阅他的所谓“李自成结局研究”一书,其对史料的阉割、拼凑、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等等疵漏暂且勿论,单看斥责、教训、挖苦、嘲讽他人的文风,便明白我说的并不过份。读者可以看出,在他的笔下,别人全是无知愚民,只有他是至高无上的主宰,一切是非屈直只有他说了算,不然就训斥和鞭挞。历来有国学大师之称的章太炎,在他的口里与文章中不仅一文不值,而且是个小人。好大的口气!不过,倘要我以王比章,恐怕只能是燕雀与鸿鹄之别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明明自己的学风与文风大成问题,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竟口诛笔伐,大谈纠正别人的学风文风。我真难以想像人间竞有这样奇怪的盲点。

我在退休之前,经常和同事们谈,学问之大无边无涯,穷其一人毕生之力,不过一知半解而已,至多在一个小领域里有所深入罢了。为人应谦虚谨慎。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应多看人的长处,切勿以己之长比人之短。我从不傲视于人,凡与我接触者可以作证。但我为人亦有短处,所以我也对别人说过:对虚怀若谷的人,当以十倍谦虚报之;对狂妄之徒,则当以百倍之骄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一条原则,那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所以,我从来没开过第一枪。既然有人指名道姓对我开枪,本人在劫难逃,何须藏着躲着,因而有些话不能不摊开来说。

数十年的同室相处,当然王先生知道我是什么人,而我对他也了解得入骨三分。身处平民时尚是谦谦君子,一旦发迹则忘乎所以,说的和做的常不是一回事,而说的可以不算数,马上否认。这都是我亲身经历,绝无诬词。举个例子:当课题组要去夹山“考察”时,我告诉石门同志说,和王先生谈话时,最好在兜里放个录音机。因为我太了解王的立场和作风了。他们以为我和王先生有个人成见,有点过份,当然没有那么去作。当王拿着放大镜翻来覆去、装着内行观察“奉天玉诏”并说“看来不是假的”后,他们更以为我说话不实。可一出石门县,王先生即变了卦,到处说“是假的”,而且指责说只有我姓刘的一人认为是真的。至此石门人才明白我不是诬说,因而叹道:刘太了解王了!

在对待院及上级领导,王先生说与作完全是两回事,即阳奉阴违。社会上表态以及简报之中,再三表示坚决贯彻“指示精神”,要贯彻“客观公正原则”,事实上做的和私下说的完全不是那回事。自作聪明的人,常被聪明所误。王先生总把别人当傻子对待,以为他的一言一行别人怎么也咂不出味来。其实从一开始,自己的立场观点已表现得十分明显,就是抱定要为通山说而扼杀他派。问题不在于王先生是否是通山观点,“双百”政策允许,无可厚非,关键是遮遮掩掩,口是心非。看看那些为上级写的《简报》,对照私下的言行便一清二楚了。例如说课题组成员(当然包括他自己)“对李自成结局问题没有任何成见”,尽量把自己塑成一个“客观公正”的假相,私下里他却早在院转发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的第二天,便给我的一个研究明史成就卓著的好友打电话,既不讲首长指示内幕,又要制造一种错觉:奉中央之命纠正夹山之错的,因为电话里大肆攻击的是夹山说和持夹山说的人和事。王先生大概没有估计到我这个刚正直率的朋友在他碰了一鼻子灰之后,马上打电话便告诉了我一切。人证俱在,赖不了。其实,通山说就通山说吧,应堂堂正正,何必掩耳盗铃把自己伪装起来呢!

这几年只因为我对李自成的死表示了倾向夹山说的观点,遭到公开的和私下的种种攻击与诬蔑,包括造谣和无中生有。比如有人说我自称郭老学生,拿出证据来,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对什么人说的?至于某个传媒把给郭老写《史稿》的人都认为是郭老的弟子,那于我何干?谁都知道侯外庐是我的校长,也是我的所长,来所后教我如何读书,如何研究,如何写文章,以至对我的文章提出意见,指导删改,可谓师徒关系了吧。可数十年间有谁从我的口里听我说过半句“我是侯外庐的学生”?拉大旗吓晚别人,攀高人以自重者大有人在,找不到本人头上。秉性弱点就是不盲从,不阿附,和高人保持距离,不叫不去。

王先生到石门下车伊始,就表明是郭老秘书,奉中央指示而来,问及指示精神,却封锁而顾左右言他,声言“要得罪人,更摘牌子”,竟讲了“毛主席认为农民战争是推动历史的动力,我就不同意,写文章反对”的话。不仅气势吓人,而且堪称英雄!可惜英雄行为晚矣,毛主席已去世多年,况且已有同行撰文反驳,并不证明王先生就是对的!何况五六十年代王先生的言论与此大相径庭。因此,说这话恐怕还有另外的蕴含吧。

再说,学术之争,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不生拉硬扯,强词夺理,何言“得罪人”三字。至于牌子,尽管去摘,若不解气,高邮明代驿站鼓楼上还有一块。对这些我根本视为临时符号,不过是打着鸭子上架而已!我从来就没有认为我能写毛笔字,更谈不上写得好。所以书法协会成立之初,办会者邀我参加,而我只介绍了历史所的张云非老先生,可证我尚存自知之明,绝不像某些狂傲之辈!只不过作为传统的毛笔书写,我可能比王先生写得稍微中看一点罢了。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写之初我巳明确告诉石门同志,这是临时标志,要相信郭老为李自成墓写的牌子,能从通城搬到通山,也会有一天真相大白时,从通山搬来夹山,到时候我们自己会摘的。

以上随意举了王先生私下的几例言行,我不认为是无关的,它不仅涉及学风、文风,而且涉及作风。常言“文如其人”,不是没有道理的。王先生为什么采取这样立场,这样态度,这样的做法,写这样的文章以至对不同意通山者怒之于形而斥之于文,我似乎自作聪明了解了苦衷之一二。如今我虽然和王先生撕破了脸,凭良心而论,我还是惋惜因存不妥的想法,竟不顾英名而导致其文的许多细漏。对此,本论文集均有文章辩驳,读者可以详阅,评论,指正。

最后,我还想说密云会议竟以行政命令不许通城派参加,这是粗暴的不正常行为,违反党的行之有效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正确方针,虽非王先生直接所为,但不能辞其责。要我说的话,两派之争,就现存资料实际上是通城与夹山之争,而非通山。这就牵涉到王先生《由来与发展》一文,在密云会议上此文被誉为“一堵不可逾越的墙”。我真佩服这种自吹的勇气和精神!不过有些吹牛者一边吹,一边看着周围环境和每个人的脸部表情,以决定升温还是冷却。他们却是闭着眼睛,目空一切也主观不承认一切。因为就在当场、当面,散发的课题组林、杨二先生的考订扎实、论据充分、无可辨驳的文章,已经把这堵墙借以鉴定的基石抓得只剩下两块破砖了。别说逾越,捅个指头,便会轰然倒塌。

总之,王先生的书早已出版了,我们这本论集也一并奉献给大家。搞一言堂会把事情搞砸,用偏刃斧子硬砍往往其纹理不正。是非屈直,都留给读者,留给史学界,也留给后人去品评验证吧。

刘重日

1999年6月15日于北京不屑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