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对赖惠敏《乾隆皇帝的荷包》(中华书局,2017年)的书评。

雍正元年,两江总督查弼纳曾有一件奏折,称:“査得两淮盐商每岁给臣衙门之礼银二万两,随封银四千两。……倘若不收取,则白白便宜了富贾豪门,于诸商贩亦为不利。故每年此之二万银两,臣照收不误,送交内库,以备皇上赏赐之用。 ”雍正帝当即在夹批中回绝:“此不可也。尔留下用于公务,果诚无用,则数年为一段陈情,缮本具奏,予尔议叙。朕绝不担私受省臣贡银之名,虽可百般伪装巧饰,但帝王所行,名留天下万世,岂能隐瞒。”

然而雍正帝的继任者显然不是这么想的。在赖惠敏教授撰写的这部著作中,我们看到,乾隆帝毫不迟疑,利用内务府人员掌握的权力,从政府诸项收入中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荷包”争取更多的款项。而且这位“十全老人”不仅会“挣”,还很会花。京城和热河大片的佛寺,成群结队的蒙古喇嘛,无休无止地做着法事,都是皇上的内帑为之赞助。